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10月17日下发的《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标准调整工作提示》,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为全面落实文件要求,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高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资助内容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三、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
学生入伍时间和申请减免“学费产生的学期” |
2022年1月24日前 |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8月31日 |
2024年9月1日(含当日)后 |
申请补偿代偿和减免标准上限(本科生/研究生) |
每人每年8000元/12000元 |
每人每年12000元/16000元 |
每人每年16000元/20000元 |
每人每年20000元/25000元 |
四、申请材料
(一)应征入伍学生申请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后下载打印,2份;
【填写《申请表Ⅰ》注意事项:此表正反面打印,表中银行账户必须是本人银行账户(建行优先),且需确保银行卡处于有效状态,学费补偿金额按照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填写(不含住宿费),最终以学校财务审核为准。】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提供),1份。
(二)退役复学/入学学生申请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后下载打印,2份;
2.退役证复印件,1份。
五、申请流程
学生或家长持《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到入伍地/退役安置地征兵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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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若办理学费补偿、代偿的学生不在校,自行完成流程1后可将所有申请材料邮寄给原就读学院辅导员老师协助办理。】
学生工作处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