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教学工作量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院辅导员的工作量认定审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
二、认定学期: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三、认定依据:
参照《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教学工作量认定暂行规定》执行
四、认定流程
附后
五、材料提交:
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538073109@qq.com,邮件命名:**学院辅导员工作量认定(**人)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工处学生素质发展中心(行政楼305室)
联系人:彭倩老师 电话:6291660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辅导员承担非课程类实践性活动评价表》
2、《厦门理工学院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价表》
3、《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4、《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教学工作量认定暂行规定》
5、《关于辅导员承担心理咨询教学工作量认定的补充说明》
6、《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德育与素质养成基地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