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需要办理户口迁入的学生持户口迁移证到集美公安分局照相。
二、照相后,应提供的以下材料:
1、福建省生源不迁户口,若个别新生已将户口迁出的,请自行回原籍落户。
省外生源若迁户口的,提交户口迁移证。
2、入学通知书(注册联)。
3、身份证原件。
4、提供父母亲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本人的血型、身高、宗教信仰(上保卫处网站下载《人口信息采集表》并按内容填写)。
三、请各系辅导员上保卫处网站下载《厦门理工学院迁移户口学生花名册》,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四、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填报《暂住人口登记表》(上保卫处网站下载,交电子档)。
五、10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收齐后交保卫处陈仲演老师(行政楼104室)。《花名册》一式两份,便以核对。
摘自: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