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知

来源:林金国       发布时间:2013-03-29

一、请需要办理户口迁入的学生持户口迁移证到集美公安分局照相。

二、照相后,应提供的以下材料:

1、福建省生源不迁户口,若个别新生已将户口迁出的,请自行回原籍落户。

省外生源若迁户口的,提交户口迁移证。

2、入学通知书(注册联)。

3、身份证原件。

4、提供父母亲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本人的血型、身高、宗教信仰(上保卫处网站下载《人口信息采集表》并按内容填写)。

三、请各系辅导员上保卫处网站下载《厦门理工学院迁移户口学生花名册》,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四、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填报《暂住人口登记表》(上保卫处网站下载,交电子档)。

五、10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收齐后交保卫处陈仲演老师(行政楼104室)。《花名册》一式两份,便以核对。

摘自: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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