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修订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3

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修订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开学前及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工作无死角、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近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的通知》、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厦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指挥部会议通知》、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学防控工作预案》等文件精神,对学校于2月6日颁布的《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前及开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行动方案》(厦理工﹝2020﹞2号)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分解,形成合力,共克时艰,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强化“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意识

近一段时间以来,各类信息目不暇接。人们从初期“信息饥渴”引发的焦虑,向“信息轰炸”引发的恐慌,渐渐的就会因“信息过载”而麻木。面对一场群防群控的战役,最可怕的就是这种麻痹心理。特别是开学季,我校2万余名的师生,来自五湖四海,将给学校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考验,因此全校各级各部门应深刻认识做好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把防控职责落实到具体人,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切实实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二、健全学校疫情防控组织

开学师生返校的流动压力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当前要多运用“底线思维”,要以最坏的结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以努力争取取得最好结果的思维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一)健全有力领导机制

1.学校之前成立的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指挥长,分管校领导为副指挥长,校领导靠前指挥,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实行责任包片;制定防控预案,发布了一系列公告,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组织本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逐一认真落实好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2.思明校区的防控工作责任单位为继续教育学院;厦软校区的防控责任单位为软件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的防控工作责任单位为资产经营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工地的防控工作责任单位为基建处。上述单位和部门的党政负责人为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继教院、软件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基建处)

3.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事务组、宣传舆情组、教学指导组、后勤保障组等4个专项工作组,分工明确、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二)健全完善防控体系

1.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制订本部门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有效组织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构建“学校—学院(部门)—班级/系(室)”三级预防控制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周密安排,层层责任,逐一联系师生,落实到人到户。(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2.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八制”。两案: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八制: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及消毒制度。(责任单位:校办、后勤处、教师工作部、学工处、教务处、宣传部、保卫处)

3.明确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定点医院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加强联系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指导及支持,开展联防联控。(责任单位:后勤处(医务室))

4.校办为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三、周密布置开学前工作措施

(一)完成开学前师生防控信息摸排工作

1.开学前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假期去向、身体和心理状况,做好信息登记并按照学校4号公告要求报送。及时了解掌握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学生的情况。重点摸排学生假期与疫区及疫区人员的“接触史”,实时掌握此类学生的状况。(责任单位:学工处、各学院)

2.进一步排查是否还有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如果发现,及时了解掌握其健康状况,并通知其停止一切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单位:校团委、各学院)

3.进一步排查是否还有顶岗实习的学生,如果发现,及时了解掌握其健康状况。已到实习单位实习的同学,实行属地管理,接受实习所属地方及实习单位的疫情防控安排。尚未前往实习单位实习的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不得离家上岗。学院应指定专人与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保持专线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动态。(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处、各学院)

4.了解掌握本单位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做好信息登记并按照4号公告要求报送。(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各单位、各部门)

5.排查了解掌握学校购买服务务工、科技园入驻企业、校园店面经营商户、保安等人员的健康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并按照学校4号公告要求报送。(责任单位: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保卫处)

6.了解掌握学校基建工地人员的健康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并按照学校4号公告要求报送。(责任单位:基建处)

7.督促所有市域外入厦师生(含本市外出的返厦师生)按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指挥部通告要求做好入厦登记,在抵厦1个小时内向居住地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以及学校报告,并承诺报告的真实性。重点摸清抵厦前14天内到过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师生;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入厦前14天内有湖北以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含从上述地区交通中转入闽的人员),以及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厦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一般接触者,以及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含国/境外)入闽人员。(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学工处)

(二)完成开学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1.学校决定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做好学生延期返校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预案,如设计安排好网络教学,如线上学习等以及对教师进行培训等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处、教师发展中心、规品处、信息中心)

2.逐一通知学生,在未接到学校正式通知开学报到时间,禁止学生提前返校,已经购票的,应及时退票;凡是发烧、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者,在症状消失后,继续观察14日后,方可返校。(责任单位:学工处、研究生处、国际合作处、各学院)

3.通知购买服务务工、校园店面经营商户单位、继教院培训合作单位等未接到学校正式通知不得返校。(责任单位: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继续教育学院)

4.严格落实学校总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联络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室接到与疫情有关的通知、信息等应第一时间报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

5.落实后勤及卫生设施保障。在开学前,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推进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责任单位:后勤处、保卫处、全校各单位)

6.任何人要进入校门时,必须主动配合学校门卫保安逐一检查证件、验明身份、安排登记、测量体温。保卫处应在校门醒目位置温馨告示,保安应文明礼貌值岗尽责。(责任单位:保卫处)

(三)配合做好隔离工作

根据重点排查师生情况,按照厦门疫情指挥部7号通告要求,分类做好14天的集中居住并医学观察、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隔离期限14天后,经上报学校隔离工作组核验后,师生身体无出现异常就可解除隔离,恢复正常学习工作。(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设立校内隔离观察区。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在校内设立若干处隔离观察区,隔离观察区管理使用由校医务室全权负责。具体房源由后勤处、学工处提供,计197间。第一批次为集美苑(三期)  学生公寓98间(4号楼54间,701-718;801-818;901-918;7号楼18间,101-118;1号楼13间,101-111、113、114;2号楼13间,101、102、104-114)。第二批次为思明苑(东区)学生公寓23间(2号楼的201-223)。第三批次为后勤楼整体69间。第四批次为博学苑(五期)学生公寓B区7间,思明校区综合楼305房间。

以上隔离观察区使用管理按《厦门理工学院隔离观察区使用管理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后勤处医务室、学工处)

(四)组织开展防控培训和宣传

1.组织校医、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及全体学校员工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责任单位:后勤处医务室、全校各单位)

2.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宣传部、全校各单位)

四、严格落实开学后工作措施

(一)加强开学后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1.加强学生入校体温检测。根据省市统一开学时间安排,实行错峰错层开学。开学报到时(具体时间另通知),对返校的学生进行有序的健康状况排查。报到日在校园大门口设置体温检测专用设备和发热临时观察区,由相关教职工和保安有序地对进校人员一律进行甄别、登记,进校人员必须出示校园卡和身份证,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3度,或者有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者,立即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全面保证校内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学工处、保卫处、各相关学院)

2.加强教职工入校体温检测。开学后,各单位务必督促教职工每日上班前自行在家检测体温并做好记录,若体温超过37.3度,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咳嗽、流涕、发热等,应居家观察休息,如持续发热不退或症状加重时应及早就医,并即时向所在单位报告。乘坐通勤班车必须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随车工作人员检测体温。(责任单位:全校教职工)

(二)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和活动管控

1.停止所有进校参观、访问,学校公共设施一律暂停对外开放,非本校师生员工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对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和人员,车辆需做好消毒,人员需检查证件、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佩戴口罩,严禁带菌车辆和疑似症状人员入校。提倡网上或电话办事,尽可能减少窗口单位办事等来访人员数量。(责任单位:保卫处、全校各单位)

2.疫情形势稳定前,不举办任何聚集性活动。学校要创新教师办公方式,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可考虑远程协同视频会议,少开会,少集中。参会人员须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三)大力保障校园环境卫生清洁

1.全面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按消毒指南进行消毒,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原则上不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确需使用的,应有消毒装置并保证有效运行。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开学后,除作为保障隔离区专用和作为指挥部运行的楼栋电梯外,其余楼栋的电梯暂时关闭,待疫情解除后再启用,物业服务单位应做好温馨提示,对运行电梯做好每日消毒。师生乘坐电梯必须配戴口罩。(责任单位:后勤处、全校各单位)

(四)切实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

1.加强学生日常卫生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提高防疫意识,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

2.合理安排体育锻炼。合理安排师生分年段、分班级、分时段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3.校医护人员在为师生做观察检查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保护自身健康。(责任单位:宣传部、教务处、体育部、医务室、全校各单位)

(五)做好校内师生用餐保障工作

1.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并备案检查。

2.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把食堂食品采购进货关、验收储存关、加工关、留样关、食堂卫生保洁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关、心理健康关、意识形态关等“八道关”,保障在校师生用餐安全稳定。

3.开学后所有食堂正常供应,但暂时关闭集中用餐区域,采取以下方式组织用餐。

各食堂只开放大快餐档口,三餐统一配好。具体为:早餐(豆浆/牛奶+1个馒头+1个白水煮的鸡蛋);午餐、晚餐统一配好A、B套餐。A(一荤两素一主食,价格为9-10元)和B(两荤一素一主食,价格为12-13元),放置各食堂两个区域标识清楚。师生佩戴口罩、每人前后应间隔1米左右,有序进入食堂,根据各自所需到相应餐区刷卡领取套餐,尽量减少与他人交流,原则要求以宿舍或班级为单位、根据微信订餐情况指派学生代表刷卡购餐,领完即离开食堂,不得在食堂用餐区用餐。

4.每餐安排师生党员志愿者维持秩序,有序控制好食堂进出人员瞬时流量。

(责任单位:后勤处、党委组织部、学工处、校团委)

5.因以上方案均采用快餐盒打包的方式,以在校师生人数两万人计算,每天将产生6万个左右的餐盒垃圾及厨余垃圾。由学工处指导各学院要求学生自觉做好“垃圾下楼”和垃圾分类的工作,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后将两类垃圾主动丢弃到物业服务单位指定的位置。后勤处要督促物业服务单位要做好垃圾定点投放场所和现场管理人员的相关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学工处、后勤处)

(六)周密实行病例管理

1.发现疑似病例。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按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流程实施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发热病例处置流程预案》处置,及时安排疑似病例戴上医用外科口罩,在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区,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校办)报告,并立即到医院或指定发热门诊就诊治疗,同时学校立即向所在地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发现确诊病例。若接到学校各部门报告或在接诊中发现的疑似(确诊)病例信息后,务必落实所有密切接触人员在原地待命,立即按照《厦门理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疑似(确诊)处置流程》处置。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在其指导下加强教室、寝室及学校公共场所等的消毒与通风。

3.专人负责制。学校由专人负责与治疗中、隔离中的学生进行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关心心理健康。保障因病误课学生学习。对因病误课的学生开展网络教学、补课,对于因病耽误校内考试的,应安排补考,不计入档案。

(责任单位:后勤处医务室、学工处、教师工作部、全校各单位)

(七)严格各项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建立疫情信息员制度,各单位至少设1名疫情联络专员负责疫情上报工作。(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2.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下午零报告至学校办公室;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人员归口管理部门,同时报送至校医务室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3.学校办公室汇总后,按要求报上级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

4.及时上报工作中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面临困难与建议举措,主要有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建立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晨午检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和教职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晨午检记录,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发生。二是落实分类防控措施,对学生和教职员工中发现的已确诊患者、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按医学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和送院诊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三是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做好学生(含国际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四是加强疫情每日会商研判,精准摸排人员基础数据,建立动态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学工处、教师工作部、后勤处医务室、全校各单位)

5.根据《厦门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及时修改完善我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学工处、后勤处、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6.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期间万一发生其它突发事件,学校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处、校团委、后勤处、校工会)

7.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舆情管控。(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

(八)做好经费与物资保障及管控工作

1.学校预算专款专门用于疫情防控所需。(责任单位:财务处、学校办公室)

2.多渠道采购防控物资。市场疫情防控物资极其紧缺,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申购,分配购买到及其有限的口罩等;学校发动广大校友和教职工多渠道帮助联系采购,根据市财政有关绿色通道规定,采购到非常有限数量的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责任单位:后勤处、医务室、校友会)

3.加强消杀管控。鉴于疫情防控物资极其紧缺,学校开学前,配合厦门市、文教区做好校园消杀;另由后勤处负责组织物业服务单位对全校各部位进行统一全面消毒,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尤其在师生返校前,务必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开学前组织全校各单位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再次彻底清理卫生、消毒消杀。开学后,后勤处医务室负责每天对隔离观察对象进行医学观察,后勤处负责组织物业服务单位对隔离观察区每天进行清洁卫生。全体师生进校园必须自己负责备戴口罩;仅有的口罩留着给隔离观察区有关各类人员使用。(责任单位:后勤处、全校师生)

五、强化责任追究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省纪委《关于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历次专题会议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一系列公告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将严肃处理。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将严肃问责。对隐瞒不报、造谣、传谣、散布传播虚假有害信息等行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校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

附件:

1.寒假及返校(回家)工作方案

2.师生返校隔离工作方案

3.师生错峰开学工作方案

4.学生错峰开学报到日工作流程及入校体温检测工作方案

5.学生晨午检测体温、因病缺勤登记、缺勤复课证明查验与报告工作方案

6.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工作方案

7.校园文体活动工作方案

8.食堂供餐工作方案

9.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10.环境卫生整治及卫生检查通报工作方案

11.环境卫生消毒消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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