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师生返校隔离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3

根据《厦门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省内外师生返校隔离工作指南》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更好贯彻、落实市教育局疫情防控会议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 准备工作

人事处、学工处根据厦门市应对疫情指挥部第7号公告要求做好省内外师生返厦统计、分类、登记造册工作,开学前一周提交校办并在医务室备份。

1.第一类为入厦前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的师生;

2.第二类为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师生,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共同居住的师生;

3.第三类为入厦前14天内有湖北以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含交通中转)的师生,以及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厦人员有接触史的师生;

4.第四类为一般接触的师生,以及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含国境外)入厦师生,并配合做好分类隔离。

二、分类隔离办法

1、集中居住并医学观察和集中医学观察(一、二类)

(1)人事处、学工处、各相关学院在须隔离师生抵达厦门前,必须在抵厦1个小时内向学校报告,并通知师生到政府指定隔离点统一隔离。

(2) 隔离师生每日要将健康监测的结果向学校指定负责人报告。

(3)各学院、学工处、体育部在师生隔离期间,要加强对隔离师生的关心关怀,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支持,指导学生隔离期间学习和体育锻炼。

(4)隔离期限14天后,经上报隔离工作组核验后,师生身体无出现异常就可解除隔离,恢复正常学习工作。

2、住校隔离师生(三类、四类住校师生):

(1) 入厦前14天内有湖北以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含交通中转)的住校师生,以及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厦人员有接触史的住校师生,必须在学校设立的统一隔离区实施医学观察14天。一般接触的住校师生,以及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含国境外)入厦住校师生,必须在学校设立的统一隔离区实施14天的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

(2)在须隔离师生到达前,人事处、学工处、保卫处、后勤处工作人员应及时到达岗位,在校门口统一设立的接收点做好接收准备工作,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工作人员对隔离师生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

(4)工作人员核对隔离师生个人信息资料,发放口罩、隔离守则。

(5)工作人员对已核对、测量体温的隔离师生发放房间钥匙引导入住:记录每位留验者的入住房号并报隔离工作组组长。

(6) 工作人员每天对隔离师生进行晨午检,及时测量隔离师生的体温变化。了解隔离师生的生活需求,及时向隔离工作组组长反馈。

(7) 隔离师生一旦出现任何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由医务室上报学校领导,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20,由急救中心安排急救车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排查,医务室要安排专人全程跟踪,如排查结果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即按临床发现疑似病人有关隔离治疗规范处置。如果排除疑似病人,由工作组负责人通知120接回至学校隔离区继续隔离观察。

(8)对隔离师生所住房间,隔离区的楼道等根据附件8进行消毒。

(9)向隔离师生发放适量的含氯消毒剂,指导隔离师生使用消毒剂对自己的衣物,毛中等日常用品进行消毒。

(10)定时为隔离师生送营养餐,保证隔离师生的营养。

(11)加强师生心理辅导,保障学生隔离期间学习。

(12)隔离期限14天后,经上报工作组核验后,师生身体无出现异常就可解除隔离,可回校正常学习工作。

3、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

(1)入厦前14天内有湖北以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师生,以及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厦人员有接触史的师生,必须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一般接触的师生,以及从湖北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含国境外)入厦师生,实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

(2)学校要督促师生在家隔离,不能走亲访友、聚会聚餐,不能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

(3)居家师生要做好日常消毒,勤开窗,常通风,建议每天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咳嗽或打喷嚏、饭前便后、接触脏物,要勤快洗手。

(4)根据实际居住条件,合理安排室内体育健康运动,增强体质,保持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

(5)如需心理援助,可拨打教育系统心理援助热线(0592-2661955)或登录24小时网络心理辅导网站(http//www.xmsxljk.com/)咨询,拨打学校心理支持热线:17759208214;网络辅导服务:QQ号码:1486079255;微信号码:17759208214。

(6)居家隔离师生每日要进行健康监测,并根据要求向学校指定负责人报告,如出现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必须主动报告学校和社区,并及时拨打120就医。

(7) 隔离期限14天后,经上报工作组核验后,师生身体无出现异常就可解除隔离,恢复正常学习工作。

三、校内突然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处理

(1)师生在校内突然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引导到临时发热人员隔离室安置,及时将师生身体尽快情况告知家长、家属。

(2)立即联系医务室、拨打“120”,告知疑似症状人员体温、不适症状、所在位置。

(3)医务室立即对疑似症状人员建档,了解近期是否有湖北疫区接触史,并初步了解近期生活轨迹。按》《厦门理工学院发热、疑似(确诊)病例处置流程》处置。

(4)120车辆到达后,学校要配合救护车将疑似症状人员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隔离。

(5)疑似症状人员离开后,后勤处联系专业消杀部门立即对隔离室进行消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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