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18

各学院: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和《关于安排2014-2015学年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参见《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此次评选工作。

2、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推荐、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初审并公示推荐名单无异议后,汇总到学生工作处。

3、材料报送及时规范。

国家奖学金推荐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与电子版、《推荐学生简况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关于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报告》纸质版,报送截止于9月26日。

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纸质版、《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关于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报告》纸质版,报送截止于10月17日。

4、凡发现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对学生本人作淘汰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名额分配

厦门市教育局、财政局下达我校的名额为国家奖学金35人(本科34人,专科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65人。结合各学院本专科参评学生数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2、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3、国家奖学金有关表格

4、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表格

5、关于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报告

6、关于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报告

二O一四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 通知

抄送:校领导,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4年9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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