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省三好”、“省优干”和“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5-29

厦门理工学院

厦理工学〔2013〕28号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

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高校2012-2013学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闽委教宣[2013]26号),2013年我校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15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7名、省级先进班集体4个。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2)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3.“省级先进班集体”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5)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个人卫生环境;全班同学能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6)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文明班级”或“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三、评选办法

1.学校根据2011-2012学年文明班级决赛成绩推荐10级对外汉语1班、11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班、11级软件工程(软件服务工程)3班、10级数字媒体班四个班级参评“省级先进班集体”,参评班级要认真填写《2012—2013学年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2.原则上,二级学院可以推荐“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各1人,并指导学生认真填写相应的推荐登记表。各学院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评选结果应在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大家的监督。

3.原则上,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生自律会各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人。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应征得学生所在学院的认可,并在学生组织内部进行公示。

4.各单位务必于6月7日前将推荐报告和《推荐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到xsc@xmut.edu.cn)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风纪中心(行政楼304室)。

5.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评审结果全校公示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送省教育厅审核。

附件:1. ××学院推荐工作报告

2. 省级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3.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4. 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2012—2013学年 评优 通知

主送: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3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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