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38号)、《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管理办法(修订)》(学生〔2025〕3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6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与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条件
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且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能积极主动参加各类求职就业活动。
二、资助标准
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自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
(二)学院审核与公示
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上述条件进行审核,并在二级学院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校级复核与公示
结合各二级学院审核公示情况,学生工作处进行校级复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在校内予以公示。
(四)补助金发放
校级公示无异议后,将另行下发通知,由二级学院造单,由财务处将补助金直接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
四、提交材料
学院于6月1日前将《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附件1),《XX学院2026届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初审报告》(附件2)、《XX学院2026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公示》(附件3)(纸质档签章)报送行政楼304,附件2电子版通过OA提交至学生工作处黄丽娜。
上述通知事项如有不明,咨询电话:6291837。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
2.《XX学院2026届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初审报告》
3.《XX学院2026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公示》
学生工作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