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我校2013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办:
根据厦门市地税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社保年度(2013.7.1-2014.6.30)大学生医保参保续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非毕业班全部全日制在校生。
二、缴费标准:被我校认定的困难生免缴费;其他学生110元(新调整,保费比去年增加10元,保障额度也加大)。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参保
1、学院根据学生事务中心提供的《附件1:?学院361-?人》、《附件2:?学院363-?人》,跟有意愿参保的学生核实信息,并做好信息填报;
2、学生事务中心网上申报;
3、学生事务中心向各学院反馈市地税系统处理情况、学院整改;
4、学生事务中心再次网上申报并公布参保成功信息。
(二)办理缴费
1、学院代收参保成功的非困难生医保费110元/人;
2、学院为单位存款入建行(开户名:厦门理工学院;账号:3510 1547 0010 59 000 888),现金交款单“交款人”填写学院、“款项来源”填写医保?人;
3、“现金交款单”原件交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311室),学院保留复印件;
4、学生事务中心缴费后将“现金交款单”交财务处,保留复印件。
(三)制卡发卡
1、学院收集学生范本、初审后交学生事务中心;
2、学生事务中心审核并反馈情况,学院整改;
3、学生事务中心再次审核后统一交社保中心制卡;
4、学生事务中心到社保中心领卡;
5、学院签收、发给学生本人。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提交《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
1、内含四个工作表,直接录入,格式严格不得变更;
(1)“录入信息”必须按照填写范例完成并准确无误;
(2)“个人姓名”填写紧凑无空格;
(3)“证件号码”录入15或18位身份证号码;有X必须大写!
(4)全部宋体10号字;
2、要求困难生必须纳入医保;校医务室目前已提供刷卡就医,学院需深入动员并讲清医保好处,凡非困难生拒绝参投医保,需要本人签名确认,学院留存有关材料。
3、按困难生363、非困难生361两个文件分开完成。以“例如:商学院363-75人”、“例如:商学院361-200人”形式命名文件,因涉及学生隐私信息,请各部门5月13日(周一)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至linjinguo@xmut.edu.cn,文件不需加密。
(二)各部门提交纸质版《附件4:2012-2013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困难生基本情况表》,加盖学院章,于5月13日(周一)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事务中心。
(三)各部门办理参保缴费
1、根据学生事务中心后续反馈的参保成功信息代收学生医保费,切忌提前收取而后退费;
2、各学院保留缴费学生清单;以学院为单位将“现金交款单”交学生事务中心,学院留存复印件,完成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部门提交《大学生社会保障卡范本》
1、根据学生事务中心公布的参保成功信息,学院通知没有厦门医保卡的学生每人准备一份;领取空《范本》时间另行通知;
2、如涉及医保卡遗失的学生需本人持身份证前往社保中心办理,不涉及本次工作;
3、提交《范本》以学院为单位,需附盖章的清单,与范本顺序一致(含姓名、年级班级、总人数);完成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3年度医保参保工作相关材料
信息请妥善使用,注意保密!
学工处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