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星级“文明宿舍”每学年评定一次,必须在该学年的合格宿舍中评选产生。星级文明宿舍的考核由内务卫生(40%)、安全纪律(30%)、精神风貌(30%)三部分组成。
在每次的“合格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中成绩必须合格,然后将公寓服务中心组织的三次“文明宿舍”检查的成绩进行加权平均,作为文明宿舍内务卫生成绩分。星级“文明宿舍”内务卫生评分表见附件。
1、宿舍全体成员自觉遵守住宿安排和学生公寓考勤管理规定(5分)。存在以下现象酌情扣分:
②宿舍成员未经请假迟归或迟归后未向辅导员说明情况,每次每人扣1分。
③宿舍成员未经批准夜不归宿或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住宿,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2、宿舍全体成员自觉遵守学生公寓门禁制度和来访的有关管理规定(6分)。存在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宿舍成员未经批准,私自带异性或非本校人员到宿舍的,每次扣3分;同一宿舍出现两次该行为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②未经允许,私自到异性宿舍的,每次扣3分;同一宿舍出现两次该行为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③ 宿舍成员未经允许,私自进入异性宿舍,且不听劝阻,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宿舍成员私自留宿外人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3、宿舍成员自觉维护学生公寓良好的生活秩序、爱护公共设施。(8分)存在以下现象,酌情扣分:
①宿舍成员在公寓内从事推销、经商等影响公寓管理的活动,发现一次扣2分。
②宿舍成员在宿舍区喧哗,非节假日在宿舍打牌,发现一次扣2分。
⑤宿舍成员在宿舍内被发现有抽烟行为的,每次每人扣1分;
⑥宿舍成员被发现往宿舍外丢垃圾的“高空抛物”行为的,每次每人扣2分;同一宿舍出现两次“高空抛物”行为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⑦宿舍成员携酒入室、酗酒、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⑧宿舍成员在宿舍私藏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4、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公寓电脑使用管理规定》(5分)存在以下现象,酌情扣分:
①宿舍成员在非电脑使用时间使用电脑,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发现一次扣1分。
②宿舍成员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将电脑带入宿舍使用,发现一次扣1分。
③宿舍成员带电脑离开公寓区,不按规定登记的,一次扣1分
④宿舍成员夜间违规使用电脑,本学年累计达两次以上(含两次),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5、宿舍成员安全自律意识强,自觉遵守公寓安全管理规定(6分)。存在以下现象,酌情扣分:
②宿舍成员自我防范意识差,离开宿舍时未关门窗的每次扣2分;
③宿舍成员离开宿舍或睡觉时未将贵重物品上锁的,被发现每次扣2分;
④ 宿舍成员在宿舍使用明火或使用未认证电吹风、使用电热棒、电热杯、随手泡、电饭煲、电磁炉等违章电器和带电存放电吹风,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①宿舍成员无人在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35%的,不加分;
②宿舍成员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35%的,每人次加1分;
③宿舍成员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15%的,每人次加2分;
④宿舍成员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5%的,每人次加3分;
大一,宿舍成员提交入党申请书的每人加0.5分,已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的每人加1分。
大二,宿舍成员有3人以上(含3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加5分、2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加3分、1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加1分。
大三,宿舍成员有3人以上(含3人)为预备党员加5分、2人为预备党员加3分、1人为预备党员的加1分。
大四,宿舍成员有3人以上(含3人)为正式党员加5分、2人为正式党员加3分、1人为正式党员的加1分。
4、其他体现能体现宿舍文明、宿舍和谐、团结帮助、文化氛围好的、精神风貌佳的具体事例(8分),每项加0.5-2分。
在考核过程中,内务卫生成绩由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检查,确定最终得分;安全纪律和精神风貌由各学院根据本学年学生的实际表现计算出相应的得分,最终将三部分的得分之和作为参评宿舍的考核分数。考核分数为90分以上(包含90分)的列为五星级“文明宿舍”、考核分数为80-90分(包含80分)的列四星级“文明宿舍”、考核分数在60-80分(包含60分)的列为三星级“文明宿舍”。各学院在算出星级“文明宿舍”考核成绩后须在本学院公示三天以上,无异议后再将考核结果报送公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