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学生〔2023〕6号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障学生公寓安全稳定,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本学期宿舍安全检查以“学生宿舍自查+二级学院检查+学工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学生宿舍在3月5日前,对照《宿舍安全自查告知书》内容进行自查。各学院分别在3月1日-17日、4月17日-27日、5月29日-6月9日期间开展学生公寓专项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宿舍数不少于本院学生宿舍数的1/3,本学期须覆盖所有本院学生宿舍。学工处组织社区辅导员按同期学院应检宿舍的1/3开展安全抽查。
二、检查内容
1.宿舍内是否使用明火;是否存放或使用违规电器烧水壶、煮药壶等加热液体的电器;是否存放或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电炒锅、电饼铛、煮蛋器等煮食电器;是否存放或使用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恒温器等通电加热电器;是否在宿舍带电存放电吹风或使用未认证的电吹风等。
2.宿舍内是否私拉电线、网线,使用劣质排插,是否有电插座放在床铺上、电线裸露、电器不绝缘等情况。
3.是否存在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等充电交通工具或车用电池进宿舍充电。
4.宿舍内是否藏有管制刀具、带尖头的水果刀等械具。
5.宿舍内是否存在携酒入室、抽烟情况。
6.宿舍内是否存放烟花爆竹、酒精、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放有毒和腐蚀性很强的化学物品(如硫酸、盐酸等)及其他带有安全隐患的危险品。
7.宿舍内是否存在使用其他非安全器具等情况,如宿舍安装单杠、床上安装大型书桌、床架上悬挂吊椅、吊床等。
8.宿舍内是否饲养宠物。
三、问题整改
1.发现使用明火的情况,应立即制止。发现学生存放或使用违规电器,学院可以代管封存并做好登记,报学工处风纪中心处理后,放假时可以让学生带回家。发现学生使用未认证电吹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提醒学生及时认证;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代管封存,假期让学生带回家;发现电吹风带电存放或超功率的情况,要求学生立即整改并对当事人或集体成员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2.发现乱拉电线、电线裸露、电器不绝缘、插座放床上或使用劣质排插等现象,要求学生立即整改。
3.发现充电交通工具或车用电池进宿舍充电,要求予以没收或代管。
4.发现携酒入室的情况,将其代管封存。学院应建立烟民档案资料,发现宿舍内抽烟的现象,及时制止并定期开展防火教育。
5.发现有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以及管制刀具的情况,没收封存。
6.发现宿舍内安装单杠、床上书桌、吊椅、吊床等,要求学生立即
整改,如未按期整改的或发现两次及以上的违规的,学院要对当事人或集体成员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7.发现学生饲养宠物,要求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有效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学院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认真排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与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宿舍学生违纪行为,书面报送学工处风纪中心跟进处理。
2.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宿舍长等学生干部的作用,引导宿舍长带领宿舍同学在安全检查、文明宿舍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开展自我教育管理服务,营造安全文明卫生的宿舍环境、健康活泼的宿舍文化。对发挥重要作用或取得良好成效的宿舍长,推荐参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
3.各学院将本学院宿舍安全检查结果统计表、信息表(见附件),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分别在3月19日、4月30日、6月11日前,电子版发送至公寓服务中心邮箱gyb1@xmut.edu.cn。
如有疑问,可联系林建奖老师。
附件:1.各学院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结果统计表
2.各学院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结果信息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27日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