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海峡商贸)学院2018级学生黄启轩同学:
就你因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拟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而于2022年10月10日向学校提出的听证申请,学校定于2022年11月10日(周四)9时,在行政楼301会议室公开举行听证会,并按照规定于11月7日提前三日书面告知于你。因你未说明任何理由,没有出席听证会,听证团已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听证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认定你已放弃听证权利,并作出《听证终止决定书》,决定终止听证。鉴于听证会决定终止听证,学校学工处在2022年11月11日作出《告知书》,告知你可以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对学校于10月4日向你送达的《厦门理工学院学生拟处分告知书》中关于你涉嫌违纪的事实、拟给予的处分依据和处分等级再次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上述《听证终止决定书》和《告知书》均在2022年11月12日邮寄至你提供的送达地址,并通过短信和微信告知于你,同时在2022年11月16日通过邮箱送达于你,但你均未作回复或寄交回执。现学校以公告方式再次送达并告知你:听证团已经决定终止听证,你如需补充书面陈述申辩意见等材料,请务必于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将材料提交或寄交至学校,逾期将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材料寄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行政楼312学生工作处学生风纪中心。
(联系人:张文 联系电话:0592-6291658)
特此公告!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18日